一、 活動緣起
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自民國 97 年成立,並於民國 104 年起承辦縣府駐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於民國 109 年承辦花蓮縣共親職支援中心-華人共親職中心,民國 111 年成立望望堡-社區親子會面中心,皆以保障「兒少之最佳利益」為服務目標,長期協助離異父母共享親職的實務經驗中發現子女會面工作深具挑戰,離異父母於自主進行會面困難時,容易衍伸不同程度的衝突如家暴、兒虐、拐帶子女。
本會已分別於民國 105 年、107 年及 110 年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花蓮縣政府支持之下於花蓮辦理第一屆至第二屆台港離異父母共親職研討會及第三屆亞洲論壇,並於民國 112 年 3 月至韓國與首爾、水原家庭法院、江東家庭諮詢中心進行交流,故本次於民國 112 年 9 月 15 日於花蓮辦理 2 年 1 次的海外相關共親職組織交流研討的實體論壇新增韓國。
亞洲各國的子女會面服務模式各異,如日本以 NPO 民間組織為主,韓國由法院設置子女會面中心,臺灣則為司法部門與地方政府委辦民間單位的模式。本次亞洲實體論壇的開場演講嘉賓為日本立命館大學二宮周平名譽教授、日本香川面會交流支援中心增田卓美理事長及韓國首爾家庭法院宋賢鍾家調官蒞臨花蓮實體會場,期盼各國經驗交流,日後促使臺灣各地縣市政府亦能發展社區子女會面中心,臺灣各地齊心共同協助離異父母學習以孩子利益為本,建置強調父母共同養育責任,推行親子關係維繫及共享親職的相關服務。
二、 活動目標
- 瞭解亞洲各國家於子女會面服務之運作模式與未來發展。
- 借鏡臺灣花蓮、各國經驗而能發展臺灣各地之子女會面服務模式。
- 倡議離異家庭不等於單親家庭,提倡親子關係維繫重要性,推行父母共同養育責任、共享親職的概念。
三、 活動內容
四、 參與對象與人數
提供家事事件相關服務之社工、心理師、子女會面服務協助人員、司法相關人員如法
官、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及調解委員、律師等,以及對於此議題相關之社工、心理等實務工作者;花蓮實體會場預計上限300 人。
報名截止日:112年8月25日中午12時或額滿為止。
線上報名須以中文姓名,經身份審核後,系統將自動發送報名成功信件。實習律師、實習心理師、實習社工等暫時列為備取,將於08/15通知是否報名成功。
五、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補助單位 : 司法院、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花蓮縣政府
- 主辦單位 : 花蓮縣共親職支援中心-華人共親職中心
- 協辦單位 : 花蓮縣政府駐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
- 承辦單位 : 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